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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公寓租售优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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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15:34:19汇家网 90次浏览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类、B类人才租购享受不超过120平米的优惠政策,C类人才租购享受不超过90平米的优惠政策,D类人才租购享受不超过60平米的优惠政策。各区(市)县根据人才需求和房源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实际租购面积,具体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会和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确定。区(市)县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由区(市)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成都人才公寓租售优惠方式

成都人才公寓租售方式有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三种形式,具体优惠方式如下:

一、先租后售

采用先租后售的方式租售成都人才公寓的,先以市场价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以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购买时的市场价低于入住时的市场价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购买。人才租住的5年时间,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不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25%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如:温江区人才公寓在5年租赁期间,A类、B类人才可以按照120平米实行100%租金补贴,C类人才按照90平米标准实行70%租金补贴,D类人才按照60平米标准实行50%租金补贴。

二、共有产权

采用共有产权方式租售成都人才公寓的,以市场价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后,购买人才公寓份额后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额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不动产份额的75%,其余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人才可以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人才取得共有产权住房完全产权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而且需要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区(市)县可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给予人才租金补贴。

三、优惠出售方式

采用优惠出售方式租售成都人才公寓的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优惠。

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人才公寓的,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必须在成都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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