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外来务工人员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南京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外来务工人员要有稳定的收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要规范完备;
2、外来务工人员要有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要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或者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
3、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要符合南京市中等偏下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执行标准为4906元以下);
4、外来务工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住房。
只有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体以上4个条件才能够申请南京江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