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发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快国际人才港建设的若干措施》,用五年时间长沙经开区引进千名紧缺急需和骨干人才,各项补贴政策如下:
紧缺急需人才指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企业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且达到D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骨干人才指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企业中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且达到E类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企业全职工作的给予以下支持:
1、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人的奖励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拔付至引进的人才账户。
2、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购买首套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引进人才20万元和10万元的购房补贴。
3、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4、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新引进的人才可以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国际人才公寓或按最高3000元/月、最长12个月发放租房补贴。
5、对吸纳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配偶就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该企业每人2万元和每人1万元的社保补贴。
6、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海外人才子女就读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人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位人才最高10万元学费补助。
(一)、新创企业
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1、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三年累计最高90万元租赁补贴;购置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购置补贴。
2、新创办企业前三年按当年产生地方贡献区县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年)。
3、新创办企业三年内成长壮大为规模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三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4、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6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 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至企业账户。
5、新创办企业获得"优才贷"等银行贷款的,按贷款利息给予最高20万元/年的补贴(期限三年)。
(二)引才企业
对新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1、全职引进的给予企业1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至引才企业账户。
2、柔性引进的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相关报酬的30%(海外人才按50%),给予企业最高每人20万元的引才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柔性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引才奖励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年。
3、对为企业全职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的中介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人、2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机构不超过5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