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苏州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存量房确认书、买卖合同、监管协议、存款凭证、预付证明、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资料。具体信息如下:
购买苏州二手房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实行交易资金托管的地区)《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
3、(实行交易资金托管的地区)达到规定首付款比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存款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购买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存量住房无需提供,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或(未实行交易资金托管的地区)房款预付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有多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并复印〉);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和户口簿(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4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复印件需含户头页,如户主不是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其子女,则需另外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4份〈结婚证复印件需含照片页〉);
7、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经同户家庭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各4份);
8、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温馨提示
1、结婚证及户口簿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上的须一致。
2、必须选择入驻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目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江苏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张家港农商行、常熟农商行、苏州农商行、昆山农商行、太仓农商行等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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