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1、租赁时间
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自签订租赁合同起,免租期不超过10年。免租期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是需要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2、不能转租
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租赁期间物业费、水电气费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3、离职退房
承租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在承租人自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承租人离职未退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深圳市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1年后仍未被深圳市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深圳市场指导租金缴纳租金。
4、赠与住房
杰出人才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在深圳全职工作10年,贡献突出取得深圳户籍的,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深圳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
经深圳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符合赠与条件的,深圳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经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同意赠与的,由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与杰出人才签订住房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