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和身份证,申请人本人办理的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就可以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先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资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不予办理。
1、申请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
网点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以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
对于审查通过的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核准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5、送达
核准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2楼65-72号公积金窗口。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想咨询公积金提取相关事宜,可以前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2楼65-72号公积金窗口咨询,也可以到杭州各主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公积金窗口咨询。
如果对申报结果不满意,可以到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2楼228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