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来广州工作,可以将外省住房公积金转入广州账户,但申请前要在广州至少正常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办理材料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职工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等。
一、申请条件
职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外省公积金转入广州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有6个月在广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将外省公积金转到广州。
二、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通过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转入。
2、登录广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跳转进入全部业务界面后,选择“异地账户转入”。
3、前台办理
①符合转入条件的职工,通过广州公积金中心网站,或广州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②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
③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公积金中心;
④异地公积金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公积金中心操作);
⑤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
三、前台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的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
③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