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还款过程中,若发生离婚、死亡及失业等意外情况无法继续还款的,需要变更借款人、抵押人、贷款期限的,在正常还贷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北京公积金贷款业务柜台办理。
1、变更材料
①借款人及新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能调用电子证照核实的无需提供;
②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③其他材料:
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确认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借款人死亡的提供死亡凭证和确认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公证书》,经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提示:贷款担保方式是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只变更贷款房屋所有权的到北京贷款担保中心办理。
2、延期材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②其他材料:
借款人失业的提供失业登记凭证;
借款人收入明显下降的提供近三个月工资银行流水;
借款人患重病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的提供医院诊断书及付费收据。
提示:借款人申请延长后的贷款期限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范围内。
1、通过北京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出申请
经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的借款人,登录北京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我的贷款”—“申请贷款变更”菜单栏中相应的变更功能,按系统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材料。借款人提出变更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沟通核实并告知后续手续要求。
2、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办理
经过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的借款人,登录“北京公积金”APP ,选择“服务”—“我的贷款”菜单栏中相应的变更功能,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变更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核实并告知后续手续要求。
3、通过京通小程序办理
进入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关键字“京通”,点击进入“京通|健康宝”小程序,完成个人身份实名认证后,点击下”北京通”菜单,选择“公积金综合服务”,选择“贷款”,在下方“还款办理”中选择相应的变更功能,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变更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核实并告知后续手续要求。
4、通过贷款业务柜台提出变更申请
对于管理中心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可以到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10个远郊管理部、贷款中心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变更业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