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建房纯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及以上公积金、名下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为名下首套房和二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和首付比例符合规定的。只有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申请苏州公积金贷款。具体信息如下:
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在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按期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且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办理的是首套房或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范围内的普通房、联排别墅和7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的;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首次办理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价的50%;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