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特定人群的福利住房。租住公租房的家庭如果不需要租住公屋,可以退出租住公租房,把公租房留给其他有需要的人。那么租户如何申请退出公租房?申请公租房方式有哪些呢?
租客家庭在租赁期内主动退房的,租客家庭应当提前30天向公租房物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结算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交还物业单位。产权单位应当在与承租人终止租赁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通知承租人。
1、家庭应用
申请人须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及有法律扶养、扶养关系的在世人士为共同申请人。
2、单人申请
满足未婚、离异、丧偶、无子女、在城市独自工作的要求,可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3、多人公租
所有人都应符合申请条件,人数不超过3人,确定一人为申请人,另一人或两人为共同申请人。
1、申请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为家庭。每个家庭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亲身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可申请一套公租房。
2、稳定就业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在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
3、没有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购买政策住房且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在这个城市没有房子。
4、收入限制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2人以上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2人以上家庭月平均收入不超过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5、申请人至少年满18岁
申请公租房时必须年满18岁,自申请日起算。
6、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除了具有本市户籍之外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