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重庆市发布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具体包括退还个人所得税、优化新房再交易条件、发放购房补贴、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调整住房信贷政策。
一、退还个人所得税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重庆重新购买住房的购房人退还个人所得税。
二、优化新房再交易
将重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
三、发放购房补贴
2023年重庆市级秋交会期间,在重庆中心城区购买房屋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购房补贴。
四、优化套数认定标准
贷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家庭成员在重庆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五、调整住房信贷政策
1、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不低于30%。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LPR执行,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
2、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并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但不得低于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