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四川省广元市发布了《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对公积金的提取、贷款额度、首付比例都做了优化,同时在《措施》实施期间发放购房补贴。
一、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
《措施》提出:重点支持在四川广元市工作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金额由每年6000元提高至12000元。
二、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1、单身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2、双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三、降低首付款比例
1、首次在四川广元市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为20%;
2、在四川广元市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由40%降为30%。
四、降低企业保证金比例
1、开发楼盘土地或在建工程未抵押的保证金由5%降低为3%;
2、开发楼盘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的保证金由10%降低为5%。
五、发放购房补贴
《措施》施行期间,在四川广元市购买新建商品房、车库车位、二手房、商业房都可以领取购房补贴。
1、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可以领取每平米1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二套房的可以领取每平米150元的购房补贴。
2、购买新建车库车位的可以领取3000元/个的购买补贴。
3、购买普通二手房的可以领取总房款1%的购房补贴;
4、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可以领取总房款1%的购房补贴。
温馨提示:广元市城区指东坝、嘉陵、南河、万缘、雪峰、上西、河西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