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苏州工业园区A、B类人才条件的申请人,先向园工科创委提交申请,经科创委初审后开发优先选房资格的函,然后到售楼处申请优先选房,通过复核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优选资格。
1、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本人向苏州工业园区科创委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A类人才需要提供人才证明、园区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在园区工作的材料;B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个人及家庭苏州大市无房证明、园区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在园区工作的材料;
2、材料审核
经苏州工业园区科创委初审,园区人才办复审无误后,开具《关于给予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的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人才本人;
3、购房申请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到开发企业售楼处申请优先购房,并提交《关于给予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的函》;
4、资格公示
通过复核的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名单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先选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