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合同指的是在双方达成交易的口头协议之后,起草的书面协议,这既是双方达成的约定,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石。那么房屋转让合同需要公证吗?期房转让手续怎么办理呢?
房屋转让合同需要公证。房屋转让合同是一方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让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主,支付价款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房屋产权转让是按照产权登记进行的,因此房屋买卖必须过户。公证的目的是防止交易失败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这与房屋产权无关。其次只要你在房管局备案,就具有法律效力,房产证和这个备案没有任何关系。公证可以说是增强了效力,但不一定是必须的。
1、签订转让合同
签订转让合同就是指原房屋的买方(转让方)与新买方(受让方)应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转让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理由、转让金额、转让区域、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此外转让金额应与原预售合同价格一致,转让合同须经开发商批准、签字、盖章;
2、办理售前转让登记手续
办理时转让双方须携带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原件及相关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为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然后再经相关部门的谨密审核,转让合同符合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填写《商品房预售转让批准表》,之后再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3、经批准后依法缴纳印花税
转让方收到批准通知后,必须要先支付预售合同金额2%的手续费,然后由上述审批部门在转让合同上盖章。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正本,并且需要加盖印花税,开发商和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副本。出让人持有的房屋合同原件应当移交给受让人。等到房屋正式交付使用后,受让人凭此证向开发商办理转让手续。主管机关的经办人应当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批准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纳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合同档案。不允许转让的,有关审批机关应当通知转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