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抵押登记的流程是比较复杂的但每一步都很重要,开发商先要到房管局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然后买卖双方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到房管局登记备案,接着到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1、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
开发商按照规定到当地房管局市场监察科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许可证上登记的楼房坐落号应当是房管局产权产籍科现场测绘并统一编制的楼房确权号。
2、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
期房买卖双方签约时应当使用当地房管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后预售方需要在30日内拿着预售合同到房管局市场监察科申请登记,经审查加盖登记专章后生效,副本一份由房管局备案。
3、办理贷款抵押登记
抵押当事人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三方拿着已经生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预付款凭证和其他证明证件,到当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经审查核准后颁发《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给贷款银行。
已经办理抵押登记备案而贷款抵押关系没有终止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应当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房管局产权产籍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并通知贷款银行抵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