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和第五百八十五条对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违约金的约定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赔偿标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约定违约金
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2、定金双倍返还
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定金且违约方为收受定金的一方,那么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方;如果违约方为支付定金的一方定金不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3、按实际损失赔偿
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或定金,或者约定的违约金、定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