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交割押金是否退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当业主或租户在租赁或使用物业期间违反了物业合同约定或是提前解除了物业合同,那么物业公司有权扣除押金不予退还。
1、违约行为
业主或租户在租赁或使用物业期间没有按时交物业费、擅自改变了房屋结构或损坏了公共设施,物业公司有权依据物业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押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
2、合同解除
物业合同提前解除时,如果物业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押金不退还的条件,且这些条件在解除合同时已经满足了,那么物业公司可以不予退还押金。
3、特殊约定
有些物业服务合同还包含装修押金、安全保证金等一些特殊约定,押金在特定情况下(如装修违规、安全隐患等)可能会被扣除或不予退还。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押金作为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用于确保租户或业主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因此押金并不是物业公司的收入,而是业主或租户为履行义务提供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