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0月18日起,上海调整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认定为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认定为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其实早在9月29日晚,上海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调整了住房限购政策、化住房信贷政策和住房税收政策。
一、住房限购方面是如何调整的?
1、非上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2、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上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3、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在临港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二、住房信贷方面是如何调整的?
1、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2、首套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三、住房税收方面是如何调整的?
1、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2、适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