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档案的保存年限应当根据重要性和法律要求合理确定,虽然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保存时限,但一般这类档案都会长期保存以便后续可查可用。
法律并没有对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档案的保存年限做出具体规定,但是从《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中可以发现:档案应当得到长期且妥善的保存,政策要求加强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也就是说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档案作为重要的民生档案应当被长期保存。
但是不同城市和部门对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档案的保存年限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城市会明确规定:纸质房屋征收对象档案在房屋征收期间顺延至终止房屋征收后为长期保存,纸质的房屋征收档案以及电子档案实行永久保存。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对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也符合法律对档案工作的要求。
有些地方在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上还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这些城市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等相关资料在完成相应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并按照规定永久保存。这种集中统一管理和永久保存的方式有助于确保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