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房产提档过户资料存在错误时要及时向相关机构申请更正登记,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错误的存在。如果权利人同意更正那么更正过程会更顺畅;如果权利人不同意更正那么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申请更正登记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登记的错误,这些证据包括原始的购房合同、交易记录、身份证明等。
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同意更正错误,那么需要提供书面同意更正证明。这有助于加快更正登记的过程使得整个更正流程更顺畅。
登记机构收到更正登记申请以后会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错误并且申请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就会进行更正。更正完成以后登记机构会发新的房产证以反映更正后的信息。
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那么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但要注意: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如果利害关系人不提起诉讼那么异议登记将失效。如果异议登记不当并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还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房产提档过户资料出错除了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以外,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直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来确认房产的产权归属和更正错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