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客在租期内提前退租且没有合理理由或未征得房东同意会视为违约行为,《民法典》规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租客在违约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租客拒绝支付违约金,房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租客支付违约金。
如果租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方式。协商不成的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租客赔偿因提前退房而造成的损失。但要注意:根据法律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且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需要注意:虽然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损益相抵”规则房东应当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补足差额的义务。但是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是不被法律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