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提取有哪些流程?针对不少朋友都在问的这两个问题,小编今天来进行解答,如果你也比较好奇东莞公积金提取方面的知识那就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职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1、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需求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5、需要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非东莞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非东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导致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东莞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
①提交材料
公积金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公积金申请人;
②网点办理
准予提取的由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加盖公章,持东莞市公积金管理处或办事处审批加盖公章的提取单、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卡以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到受托银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
2、外市户籍
非东莞市户籍员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退休员工销户提取公积金时,申请人需要提交单位开具的相关材料,包括离职证明材料、退休证明、身份证明等,委托银行进行审核通过后,可到银行公积金业务处理网点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