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过户时间是有明确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过户时间则以约定的时间为准,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一、不动产过户时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申请人提交不动产过户申请和相关材料以后30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过户手续。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二、不动产过户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吗?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过户时间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过户时间。
三、不动产过户有哪些注意事项吗?
1、准备材料:过户前需要准备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婚姻证明等材料。
2、资金监管:贷款购房的需要进行资金监管确保房产交易资金的安全。
3、贷款审批:需要贷款购房的需要提前了解银行贷款审批流程和时间。
4、缴纳税费:过户过程中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5、确定时间: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过户时间,确保所有环节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