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根据房产原值、租金收入以及地方政策综合确定征收标准的,了解房产税征收情况时要综合考虑房产原值、租金收入以及地方政策的具体规定。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自用房屋: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后为计税依据。
2、出租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但是有多套住宅的家庭会根据地方政策对超出面积的房产或者多套房产征收房产税。
1、两套住宅
有些政策规定: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照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没有减除额。
2、三套及以上
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没有减除额。
目前房产税在重庆和上海正在进行试点,征收标准有所不同如下:
1、重庆:主要对划定标准的高端住宅征收房产税。
2、上海:只对超出自住面积以上的新增住宅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