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过户只要有法院出的法律文书就可以过户不需要原房主签字,《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法拍房买受人可以依据法院出的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过户。
1、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房屋买卖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是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政府生效的决定,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办理过户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因此,法拍房过户买受人依据法院出的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单方申请就可以办理过户。
2、过户流程
① 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该房产的查封。
② 准备好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委托拍卖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发票等过户材料用书面的形式寄给有关部门。
③ 买受人拿着法院出的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在此过程中不用原房主出面或签字。
④ 过户完成以后买受人拿着新的房产证到物业进行业主变更登记补交欠费。
3、注意事项
① 虽然法拍房过户不需要原房主签字,但买受人需要注意所购房产权属是不是清晰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② 过户过程中买受人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流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