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配租对象是省直青年人才。可以用家庭共同名义或单身居民个人名义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条件
1、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
2、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高层次人才或在从业领域贡献突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流程
1、省直保障房中心发布配租公告。
2、按照配租公告要求,申请人填写人才公寓承租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公示,单位初审通过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信用承诺书》和身份证、学历证书、结婚证、郑州市个人房屋产权信息表等原件扫描上传至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
4、省直保障房中心审核申请人上传的资料,并根据申请人授权进行信用核查,审核结果报省事管局审批。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送配租编号。
未通过审核或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自确定资格审核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向申请人反馈。
5、申请人凭配租编号参加抽签选房,申请人将承租房源书面申请材料送省直保障房中心查验建档;书面申请材料现场审验合格后与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6、承租人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承租和入住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