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安置房产权归属证明需要申请人先准备好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始登记,缴纳完相关费用以后将材料提交房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以后领取安置房产权归属证明。
一、准备资料
1、身份证:提供产权人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提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证明家庭关系及户籍信息。
3、婚姻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或相关声明。
4、拆迁安置合同:提供与开发商或相关部门签的拆迁安置合同原件复印件证明房屋的来源及权属。
二、初始登记
带着准备好的资料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填写拆迁安置房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进行安置房初始登记。
三、缴纳费用
办理产权归属证明的过程中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具体金额和缴费方式可以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管局。
四、提交审核
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管局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进行产权登记。
五、领产权证明
产权登记完成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将发放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证明,产权人带着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领取。
开安置房产权归属证明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管局获取准确信息。
2、时间周期:产权归属证明的办理可能需要一定时间产权人需耐心等待。
3、法律保障:办理过程中产权人要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