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合同到期了没有得到应有的安置,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办反映情况,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还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此外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还可以通过有影响力的媒体曝光引起关注解决问题。
1、向拆迁办反映
安置房合同到期了被拆迁人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安置,面对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应当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当地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详细陈述安置房合同到期时间、未得到安置的具体原因、已尝试的沟通方式和结果等,便于政府部门能全面了解情况做出合理判断。
2、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办的初步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是认为处理结果不能充分保障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被拆迁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复议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主张。复议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原处理决定进行审查并作出新的决定。
3、向当地法院诉讼
如果行政复议也不能解决被拆迁人的问题或者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在行政诉讼中被拆迁人需要充分准备证据详细阐述自己的诉求并接受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4、向信访部门投诉
被拆迁人还可以将准备好的材料向当地信访部门进行投诉,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通过信访被拆迁人可以表达自己的诉求,寻求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除了使用法律武器被拆迁人还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向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反映情况。媒体是社会舆论的监督者能迅速将问题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推动问题的解决。但要注意:向媒体反映情况时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夸大事实散布虚假信息。